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在2002年11月1日發(fā)布的公(二○○二年第77號)公布了2003年重要工業(yè)品出口配額總量分配依據和申請程序明確了原油、成品油、煤炭、焦炭和稀土等2003年出口配額總量為4萬噸(折氧化物計)。今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為33000噸, 折氧化物約2.4萬噸,由國家經貿委頒發(fā);年初國務院機構改革后,該項政府職能歸并新成立的商務部,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額總量約28000噸。折氧化物約2萬噸,則前兩批出口配額折氧化物計已經突破了去年公布的2003年計劃數值4萬噸。鑒于此,加之去年第三批配額發(fā)放導致許多企業(yè)沒使用完而造成了浪費,因此可以預計今年將不會下發(fā)第三批出口配額。